民间孤独症人士服务组织的现状及问题
北京市海淀区阳光友谊儿童康复训练中心 孙丹丹
一.什么是孤独症?
美国医生肯纳(Kanner)在1943年发现并命名孤独症(Autism)。世界卫生组织的《国际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第10版》(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 ICD10),以及美国精神医学协会的《精神异常诊断和统计手册第4版》(DSM IV-TR.APA.2000)认定为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广泛发育障碍(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.PDD)。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,3岁前即表现出社会交往能力障碍和语言沟通能力的缺陷,以及重复的刻板行为,感知觉的异常,智力发展不足,是孤独症的主要临床表现特征。
二.什么是民间服务组织?
我们通常所说的民间组织,是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总称。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,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,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,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其特征在于它的民间性、非营利性、社会性、独立性和实体性。
三.民间孤独症人士服务组织的现状
随着社会经济和医疗科学的进步和发展,国际、国内越来越重视孤独症人士的康复和教育服务工作。从2006年开始,国家将孤独症人士的康复纳入《中国残疾人事业“十一五”发展纲要》,并列入精神残疾类康复,每年的4月2日被联合国定为“世界自闭症日”。于是,特殊教育学校开始接收孤独症儿童,却因为经验不足,只是把孤独症儿童混杂在智障孩子中进行教学,致使孤独症儿童的特殊性并未得到关注,浪费了大量宝贵时间而训练效果甚微。至此,各种形式的民间服务组织如雨后春荷般地发展起来。据统计,全国现有孤独症康复机构500多家,其中公办机构100多家,民办机构400多家,可见,民办服务机构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。
(一)周期短
孤独症人士的康复工作是一项抢救性工作,尤其是学龄前的孤独症儿童,若接受了行之有效的针对性康复,到了学龄期,儿童可照常入学,这正是所有家长们所乐意见到的。
(二)效果好
一个孤独症服务机构,不论是营利性的,还是非营利性的,能否可持续地发展,关键在于能否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;而能否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,关键在于是否能让家长们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。效果越好,则口碑越好,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孩子排队等待进入这个机构接受训练,机构的发展就是水到渠成的事。
(三)师资精
为了保证较好的康复效果,民办服务机构会吸收优秀的师资队伍,优胜劣汰,力求一专多能,精益求精。
(四)项目全
“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”民办服务机构为了适合各类型孤独症人士的康复需求,兼收并蓄,一揽众长,将目前社会上用于孤独症康复的各种方法吸纳为己用,使康复训练更俱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(五)服务好
民办服务机构要赢得生源,获得家长的认可,除了保证效果外,到位的服务也是其一张常胜牌。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,灵活改变方案,让客户贴心、舒心和放心。
四.民间孤独症人士服务组织的问题
(一)资金问题
1.机构方面:(1)特殊教育的发展本身就是人文精神与高科技的结合,但纵观全国大小近n家孤独症服务机构,大部分是民间自筹资金、自负盈亏的,而大部分开办孤独症服务机构的负责人皆为孤独症儿童的家长,她们在忍受着精神上沉重的负担的同时,肩负经济和管理上的双重压力。机[NextPage]构主要依靠孩子的学费来维持老师的工资和基本的开销。(2)由于欠缺必要的专用资金支持,造成工作人员相对紧张,甚至留不住人才。老师的工作很辛苦,面对不同的孩子和家庭,心理压力都很大。为了保证训练质量,孩子不能招收太多。(3)由于资金不充分,大部分的民间机构无力聘请高水平的人才,基本聘用相关专业,甚至非专业的毕业生,然后自行培养。形式基本上是一边工作,一边培训。也就是说难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,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难以在短期内形成体系,教师只能靠零碎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教学和训练。(4)由于资金不足,人员培训工作难以开展。工作人员时刻需要通过自学、聘请专家、外出培训等方式,接收新知识,不断地给自己“充电”,才能更有效地解决康复训练中遇到的问题;家长需要定期通过讲座和心理疏导,学习孤独症相关知识,排解心理压力,才能更好地配合机构训练,达到事半功倍的训练效果。(5)由于缺乏资金,机构的硬件设施相对老化、陈旧、落后。场地、基础建设、教室布置、公共设施、教学具、感统设备、教学设备、办公设备等均有待改善。
2.家长方面:(1)康复训练的费用较高。由于机构成本大,那么康复费用也就“水涨船高”。以个训课为例,上海、北京、深圳等地每小时的收费为100-120元人民币,这样的收费只有家境较好的家长能够承受。(2)许多机构都要求家长陪读,这些陪读的家长有孩子的父母亲,也有孩子的(外)祖父母,还有聘请的保姆等。父母陪读将失去劳动力亦就失去收入,聘请保姆即增加支出。(3)在无力支付高额费用的压力下,部分孤独症家长无奈地放弃进入机构做康复的机会,耽误了孩子的一生;有的做一半就回家了,效果得不到保证;有的借钱坚持做训练,精神可嘉,但这个家庭从此就笼罩在“还债”的阴影中。
(二)政策问题:
虽然国家已经把孤独症列入精神残疾行列,但并未说明它与传统意义上的精神残疾的根本不同,也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个部门或机构来认定孤独症儿童,调查孤独症儿童的患病率及残疾程度;更没有规定专门的机构去研究孤独症的发病原因和康复训练办法。
尽管国家选择了31个试点城市,但并没有说明这项工作由哪个部门来具体实施,实施到说明程度,如何收费。财政如何支持,省会以外的孤独症孩子怎么办等问题模糊不清。
由于法律层面上的问题在方案中没有做出明确的阐述,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对问题认识不足,重视不够,导致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小,规模小,使许多孤独症儿童失去康复的机会,这将给孩子,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。
(三)社会接纳问题:
随着孤独症人士数量的增多和孤独症知识宣传力度的加大,人们对孤独症这一概念逐渐清晰,但仍不乏出现不理解的现象。认为机构是打着慈善公益的名誉在赚钱,殊不知在公办康复机构没有成立的前提下,要是没有民办康复机构的产生,这些孤独症孩子的一生将毁掉,无数个自闭症家庭将暗无天日,社会也会为此背上沉重的负担;老师的这份工作还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认同,在物欲横流的风气中,认为我们这样做是脑子有问题,不然为什么会放弃好的工作来做这行呢?
五.民间孤独症人士服务组织需要的条件
(一)环境
社会提供接纳的大环境。包括社会的理解,法律的支持和政策的保障。
(二)人员
在接纳的大环境下,如何提高民间孤独症人士服务组织的服务效果,需要专家的指导,专业医护人员、教师的具体操作以及家长的密切配合。
当然,在民间孤独症人士服务组织体系中,应该还有如何管理机构(教师、医护人员、家长);如何争取政府扶持;如何筹集资金等等生存、发展问题,以及如何使康复训练后的孤独症人士回归主流的融合教育问题,希望在实际操作中逐一得到解决。相信,因为有家长的辛勤付出,有教师和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,有政府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,我们孤独症人士的康复机构一定会越办越好,孤独症人士的路一定会越走越宽!